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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核准林森浩死刑——梳理复旦投毒案三年内进展
[2015-12-13 13:32:31]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作者:

 复旦投毒案历时三年,目前有最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林森浩死刑,已经下发核准林森浩死刑的裁定书。三年内,林森浩父亲林尊耀苦苦为儿子奔波,这一消息犹如晴天霹雳;黄洋父亲黄国强此时内心复杂,终于可以告慰亡灵,可乖巧懂事的儿子终究是回不来了。2013年至今,复旦投毒案如何进展?小编今天为大家梳理一下。

【案发】

20133月,复旦大学学生林森浩因琐事对同寝室的黄洋心生怨恨,投毒将其杀害。

20133311750分许,林森浩将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得的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注入宿舍内的饮水机中;

201341上午,黄洋饮用注入剧毒化学品的饮用水后,发生呕吐,赴医院治疗;

2013412 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416,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3419,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森浩;

2013425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林森浩。

【一审】

20131127,复旦投毒案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4218,复旦投毒案一审宣判,林森浩因故意杀害室友黄洋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提起上诉。

二审开庭之前,这一案件因为“求免死”而受关注。一位贵州的退休教师刘凤芸致信上海高院、去四川找黄洋父母,为林森浩“求免死”。另外,她并对媒体表示复旦投毒案是教育缺失的表现,林森浩应该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受到惩罚,但是他认为,死刑只是一种惩罚性措施,有时候大爱起到的效果远比极端的惩罚更好。

刘凤芸并不是为林森浩“求免死”的第一人,复旦177名学生联名签名一封《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并寄往上告示高级人民法院,建议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

黄洋父亲黄国强对“求免死”表示:太幼稚,他认为法院不应受到媒体左右,应该秉公,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进行判决,维持原判,严惩凶手,杀人偿命。

【二审】

2014225,林森浩的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正式受林森浩委托向法院提起上诉。林森浩的上诉状极为简单,不超过350个字,“上诉人没有杀害被害人黄洋的故意,被害人黄洋所饮入的二甲基硝胺的剂量能否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事实不清,认定上诉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事实认定错误,请二审法院予以改判”。

2014128,复旦投毒二审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二审中,林森浩供述自己和黄洋从来没有吵过架、打过仗,也不嫉妒黄洋,所以不存在一审判决中说的对黄洋不满,决定投毒黄洋,只是在听了黄洋于331说愚人节要整人后,想看看黄洋在遇到此事时会怎么办。而且自己投毒剂量只有30毫升,并不是指控投入的75或者50毫升。另外,辩方质疑死因,称被害者死于肝炎,控辩双方也就所投是否是“二甲基亚硝胺”、黄洋死于中毒还是肝炎展开法庭辩论。

201518,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由于为死刑判决,根据我国法律应提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宣判结束,林森浩父亲表示“我肯定会在申诉,不明不白的,我儿子虽然有错,但是他罪不该死”。

【死刑复核】

死刑复核期间,由于林森浩是否投毒的事实认定存在分歧,引发更换律师风波。二审结束后,林森浩父亲分别解除与律师斯伟江、唐志坚的委托代理关系,并委托谢通祥律师作为林森浩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因为谢通祥律师是专业办理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的优秀律师,并且有许多死刑改判的成功案例,我不能再用没有死刑复核经验和没有成功经验的律师继续耽误我儿子的生命”。

2015615,谢通祥见到林森浩,会见中林森浩给谢通祥律师签署了授权委托书。

此后,林森浩狱中亲笔信曝光,他告诉父亲,不同意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决定保留斯伟江、唐志坚作为自己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并坦承,“我确实向黄洋投了毒,我只能认,必须认”。

2015731林森浩父亲与律师谢通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请求最高法院不核准并撤销撤销林森浩死刑意见书》及10余项鉴定申请,申请撤销死刑。

2015129,媒体已经林森浩家人中获悉,林森浩的死刑复核已经出结果,最高法已下发核准林森浩死刑的裁定书。

【结语】

一场风波,三年官司,两位父亲、两个家庭都要面对如今痛心的局面:一个孩子已经离去,另一个孩子即将赴死。在法治的大环境下,只有知法、懂法、守法、敬法才能避免如此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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