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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俏”的涉外律师
[2015-12-19 09:22:02] 来源: 方圆律政   作者:熊美琦

 当今时代,经济全球化带动了律师法律服务的国际化和全球化,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实施以及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浪潮,再次为中国涉外律师创造出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当下,在一以贯之的操练中,在中外律师间的交流碰撞中,我国涉外律师正逐渐发展壮大。

  涉外律师行情紧俏

  2015年是WTO成立20周年。我国自2001年加入WTO之后,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快速崛起,成为多边贸易体制最大的受益者之一。2011年,美国亚洲协会的一份报告称,中国的海外直接投资正处在一轮指数级飙升的起点。到2020年,中国企业将在世界各地积累约1万亿至2万亿美元的资产。

  这份报告预示着在未来几年,中国企业走出去将呈现跨越式发展。与此同时,从美洲、澳洲、欧洲到亚洲、非洲,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风险也在同步增加。但我国涉外律师人才匮乏,特别是高层次法律服务人才短缺现象十分严重。

  《中国人才报告》早在数年前就预计,到2010年我国一些高端涉外人才需求很大,其中就包括涉外律师。

  据最新报道,截至今年7月底,深圳有律所557家,律师8955人。然而,深圳涉外律师只有不到300人,缺口超过千人。事实上,不仅仅在深圳,在北京、上海等地区同样出现涉外律师断层的现象。

  在涉外律师的工作范畴中,较集中的法律事务有知识产权、涉外经贸、资本运作等。据报道,由于涉外律师的缺乏,不少外资所曾大规模地从国内顶尖的商务律所挖人。这部分被挖走的律师因为有从事涉外业务的经验,比刚刚从国外留学归国的学子更有优势。

  精通外语以及熟悉国际规则堪称涉外律师的敲门砖压舱石,对于涉外法律人才的紧缺,许多律师趋之若鹜,但因为外语等门槛障碍国内律师很难涉足涉外法律领域。

  对涉外律师紧缺问题,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国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傅东辉表示,国家可以出一些优惠政策,鼓励、推动中国律所、中国律师走出去

  人才培养任重道远

  迫于中国经济发展的需求,加速培养高端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提高涉外律师的国际法律服务水平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2010年,律师等法律人才的开发培养被列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而在国务院印发的《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眼光、精通涉外法律业务的高素质律师人才。

  2012年,根据《律师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的要求,全国律协以率先培养一批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作为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制定了《涉外高素质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规划》,建立了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

  按照培养规划,全国律协将在四年间着力培养300名左右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全球视野、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和跨语言、跨文化运用能力的、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领军人才。

  截至目前为止,全国律协共举办了三期涉外律师培训班。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培训班持续的时间分别是15天、13天和10天,参与的涉外律师分别是102名、100名和99名。在为期13天的培训时间里,每名学员都要按时签到上课,一般不得请假,无故缺席两次的学员将被取消全国律协领军人才的资格。全国律协国际部主任兰虹在介绍第二期培训班时说。

  据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苏省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主任陈发云介绍,参加第一期培训的100多名律师全部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设立的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中选拔,并安排他们对对外投资和跨国并购业务中应具备的理论和实务技能进行为期15天的国内集中强化学习,再通过面试筛选出37人,选派至境外参加相关培训。

  2013年年底,包括林翠珠、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正志、陕西锦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陕西省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玮以及陈发云在内的37位涉外律师远赴德国参加了为期两个月的境外培训。他们首先被选派至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欧盟总部培训,之后进入当地的律所见习。关于这次培训,多位律师均表示他们获益匪浅。

  这次培训的经费来自于国家的财政支持。陈玮介绍说

  对于涉外律师的培养,全国律协除了为他们提供国内外的培训以外,还从多种角度为他们提供支持。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原秘书长周院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全国律协将积极推荐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中的律师参与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或到国际组织、区域组织担任职务;与相关机构沟通协调,探索配合有关部门推荐优秀涉外律师进入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专家机构、评审机构、争端解决机构等,争取确立全国律协人才库的权威推荐权,加大我国律师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为加强中外律师间的合作交流,各地律协近年来与多个国家的律师协会和法律专业组织有着经常性的交流机制,多次组织国际性的法律研讨会。如2015116日,中日两国律师协会聚焦中日知识产权法律比较,在天津联合举办了第四届中日律师协会法律研讨会。会上,双方律师积极进行交流探讨,并表示将持续推动双方深入交流,促进两国律师相互了解与合作。

  但涉外律师的培养还需要一个过程。深圳律师协会会长高树表示,单靠律师行业内部继续教育培训和零星送出去培养还很难解决涉外人才缺口的实际问题,这成为制约深圳律师业国际化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之一,急需政府部门从政策上给予扶持。

  挖掘国际竞争优势

  深圳律师协会会长高树指出,深圳特区成立35年来,深圳市已经涌现了一批像华为、腾讯、招商、平安等世界五百强和中国百强企业,很多企业涉外法律业务量非常大,比如,华为在全球有200多个办事处,加上国内每年三四亿元的律师费用,而其中涉外律师业务大部分被欧美律师拿走。

  这说明,外国律师在许多大单涉外业务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而中国涉外律师在国际法律服务领域中的参与度和影响还很有限。这种主导地位不仅表现在中国到海外收购资产和股权中,还表现在外商向中国投资中。

  陈发云分析了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首先,我国的法律服务和企业需求信息不对称,其主因是企业决策者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律师执业队伍不了解。其次,企业对法律服务存在本土化认知问题。有的企业认为,这个案子在境外打,我们必须要委托本土的律师来代理案件,他肯定要为案件负责,因而偏信并单独聘请本土律师全权代理案件。

  对于企业一味地完全放手选择境外律师去处理相关法律问题,陈发云认为可能会南辕北辙,费尽周折还达不到想要的结果。这种做法会因为企业没有专业能力参与代理过程并对代理过程进行管控,无法保证代理达到预期效果,甚至导致案件屡屡败诉。

  事实上,正如陈发云所说,无论是中国企业走出去,还是外国企业走进来,有了中国涉外律师的参与,许多问题会得到极大的改善。

  涉外律师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中起着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的桥梁作用,其作用不容小觑。除此之外,我国涉外律师还承担着文化中介的作用。通过涉外律师的文化传递,外国客户更加熟悉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政府的办事风格,从而少碰钉子、少交学费

  在陈玮看来,在处理涉外业务方面,中国律师的优势明显。我认为有些业务中国律师比欧美律师更有优势,但得提高英语表达能力以及对多种文化的理解和尊重意识。我们团队具备较好的英语沟通能力,目前在几个跨国业务中我们也在承担总牵头律师的角色,由我们选聘的外方律师进行配合。所以我认为语言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完全可以使中国律师与外国律师同台竞技,此外,中国律师费用相对较低也是一个有竟争力的点。

  在涉外案件诉讼过程中,聘请律师采取中西合璧的方法被认为是最佳模式。聘请中外律师并由中国律师对案件总体策略到具体实施过程进行参与与管控,效果最佳。当遇到纠纷或诉讼时,中外律师组成团队,进行有效合作,可以很好地把企业的想法要求与追求的目标贯彻到诉讼策略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当中,最终实现案件胜诉的目标。陈发云说。

  近期,在陈玮及其团队负责的几个跨国业务中,他们就采用了中西合璧的方式。

  伴随着中国企业国际化的潮流,为获取涉外法律服务市场中更多的份额,许多律所在逐步布局律所国际化建设,在海外先后开办分所。除了在海外设立分所,他们还通过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律所进行合作、联盟等形式搭建国际化法律服务网络。

  但与国外相比,我国律所的海外布局现状还不容乐观。据统计,截止到2012年,已有20个国家或地区在中国大陆设立了219家驻华代表机构,这些外国驻华代表机构在直接或间接地插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法律业务。而截至到目前,我国在海外设立分所的律所仍然屈指可数,如此大的反差给我国涉外律师涉足涉外业务造成了极大的冲击。

  律所要追随客户的脚步,跟随中国企业走出去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董事会执行主席杨琳说。她的这句话也道出了许多涉外律师的心声。

  当问及我国涉外律师该如何应对中国经济全球化浪潮时,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执行合伙人林翠珠表示,我们作为涉外律师,应当将企业的发展转变为自己的发展机遇,扎根于服务中国境外企业,提升中国企业的软实力,这样我们涉外律师才能以本国企业作为立足点和国外律师进行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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