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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节与中国律师梦
[2016-03-05 08:15:42] 来源:中国律师网  作者:杨培国律师

 去年,习近平总书记代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中国梦以来,中国梦被赋予了具体、切实的含义——实现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梦想;追求自我实现、个人幸福是每个中国人的个人梦想。作为一个执业将近二十年的中国律师,个人认为,法治梦,是实现中国梦的坚实基础,是中国梦能持续实现的护航者,是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三十四年以来,将近三十万名律师前赴后继努力推进的梦想,是改革开放三十五年来,中国公民在追求公平、正义、美好生活过程中迫切希望实现的梦想。

  200510月份,我曾经向全国人大、司法部、全国律协,以及社会众多媒体、众多社会著名人物发出了设立中国律师节的倡议。一时间,社会上百家媒体纷纷报道了我的倡议,并且,时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会长于宁老师,特地委托全国律协业务部在20051019日给予了热情的答复,并阐述了设立中国律师节的深刻的文化意义。说道:

  设立律师节是行业文化建设的一项积极举措。它对于不断深入开展行风行规教育,提高广大律师的行业认同感、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提高社会对律师行业的认知度,都有重要意义。

  近段时间,关于倡议设立律师节的新闻报道让我回忆起八年以前我倡议设立中国律师节的初衷,以及八年以来社会上众多仁人志士倡议设立中国律师节的呼吁,根据现在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的深刻内涵,我再次向社会汇报一下我这个律界老兵倡议设立中国律师节的中国梦!

  2005年的时候,我已经是执业十年的律师了。当时,我认为,人生百年,弹指一挥!十年时间,白驹过隙!因此,我应该对自己十年律师的人生历程,有个很好的总结。这样,不仅对得起自己在中国律师职业摸爬滚打的十年年华,对得起作为一名中国律师的职业责任,而且还要对得作为一名中国公民的社会责任。于是,我便怀抱着一腔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家国情怀,澎湃着一个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做了三件事:

  写了一本书,打了一个官司,提了一个倡议。

  写了一本书,就是以我国古代兵法《三十六计》与律师谋略为内容的《律政赢谋36》。这本书出版之后,许多媒体纷纷进行推介,并且,时任《中国律师》总编的刘桂明老师特地为这本书撰写了一篇精彩纷呈的书评:《做律师需要谋略吗?》由此引发中国律师界对本书的高度关注。

  打了一个官司,就是全国首例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公益诉讼案件。当时,全国许多媒体对这个公益诉讼案件,跟踪报道,我也被媒体称为两元钱起诉人

  提了一个倡议,就是向全国各界倡议设立中国律师节,做起了一个中国律师想过上中国律师节的中国梦! 

  根据历史文献资料”——就是我当年向社会发出的《中国律师应该有个自己的节日——中国律师节》的倡议书的内容。我当时这样认为:

  从中国的历史传统看,在两千多年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中国没有律师制度;中国的律师制度,是清末修律运动中效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司法制度的产物;在黑暗的旧中国,律师制度有名无实,……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废除了旧中国的律师制度,以当时苏联的律师制度为效法对象,着手建立新型的律师制度,但是,1957年开始的反右整风运动,由于左倾主义思想的影响,扩大化的反右斗争把新中国的律师制度扼杀在摇篮里。从此,我国出现了20多年没有律师制度的空白时期。四人帮粉碎以后,我国进入了拨乱反正的新时期。197835日五届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恢复了刑事辩护制度,从此,我国的律师制度迅速发展起来,1979129日,司法部发出了《关于恢复律师工作的通知》,明确宣布恢复律师制度。1980826日,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关于律师制度的立法。……1996515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完善了我国的律师制度,是我国律师制度发展的里程碑。由此可见,律师制度的建立、发展、完善与否,反映了时代的政治环境,…….

  无庸质疑,……,我国律师业与国家的改革开放步伐风雨同行,与依法治国的脉搏息息相通,在自身行业获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为社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不过,……,相对于警察、法官、检察官这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执法人员来说,中国律师还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律师的社会地位在现实中还达不到与律师的社会贡献相适应的应有的程度,律师职业在整个国家制度框架中的应有地位尚未明确,其高层次的职业功能尚不能有效发挥,所以,作为一名执业十几年的律师,为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角度考虑,为社会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考虑,为捍卫法律的公正考虑,为维护社会的正义考虑,为维护、落实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考虑,为律师事业的发展考虑……,我谨向全国的律师同行倡议,请参照我国设立记者节、教师节、护士节等先例,为我们自己设立一个节日:中国律师节!” 

  此后,我陆续发现,在我向社会发出设立中国律师节的倡议不久,我国律师界又有许多同仁在向社会、向全国人大发出设立中国律师节的倡议、提案。例如,吕淮波律师,蔡学恩律师,刘洪律师,吴德立律师,陈舒律师,杨伟成律师等等!

  在这里,我认为,安徽众城高昕律师事务所吕淮波律师在2006119日所说的对于中国律师职业价值与其他职业价值的对比,值得我们的社会深思:

  我们律师与记者、教育工作者、医务工作者有着十分相似之处。记者抗衡着权势、强势、恶势——被誉为无冕之王;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被誉为白衣天使;律师担负着扶弱助良的职责,被誉为公平正义的化身。尽管职责不同,但四者的使命却令人惊叹的同一,即均关系到社会前途、人类灵魂、人的生命与命运,就此,其他职业谁能堪比?!但撇开具体的现象不谈,仅就社会的重视程度而言,无冕之王有记者节,灵魂工程师有教师节,白衣天使有护士节,而律师却没有自己乃至社会引以为荣的律师节。……,今日的社会已不可逆转地步入了法治社会,法治社会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呼唤他人不可取代的律师作用的更好发挥。要发挥律师的作用,律师当自尊、当自强;要发挥律师的作用,律师的职权、地位当扩大、当提高。为此,当设立律师节! 设立律师节,就是彰示法治社会的价值取向; 设立律师节可以警醒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前几天,针对社会上倡议设立中国律师节的热议,《民主与法制》杂志总编辑刘桂明老师谈到了自己对设立中国律师节的观点:中国律师节不仅是一个节日,而且更是一种文化!”“律师节,是培育与建构中国律师文化的最佳切入点、最实落脚点!对此,我个人认为,刘桂明老师对于中国律师节的认识,不仅深刻、高度,而且洞察了中国律师节的本质、价值。

  因此,正是因为以上诸多的理由,我个人认为,在当今全国人民正在努力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伟大中国梦的时候,国家能够为我们中国律师职业设立中国律师节,我想,不仅是我一个中国律师的中国梦,而且,也会是全中国所有中国律师律师的中国梦!

  不过,设立中国律师节,应该确定一个具体的好日子,因为这个日子涉及中国律师行业、中国律师制度,乃至中国法律制度,所以,应该慎重选择,方才担当起我们律师行业纪念、激励、理想、道德、职责等诸多的责任!

  前一段时间,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一个关于我国教育制度的《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我国延续了29年的“910教师节的这个日子,将改为每年928日这个日子作为教师节。理由就是,据有关部门测算,中国古代的大思想家、大教育家、政治家,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就是诞生于公元前551年的928日。因此,以孔子的诞辰日928日,做为我国教师的节日,除了表达对于孔子这位至圣先师、万世师表的纪念之外,还能反映出我国教育制度源远流长的历史传统,以及深厚的文化内涵。

 

  于是,我也想起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讼师,可谓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国律师,而且是与孔子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郑国大夫邓析。

  根据史料记载,邓析是我国春秋末期著名的思想家,是我国名辨之学的倡始人,他不法先王,不是礼义,私造《竹刑》!同时,他聚众讲学,向人们传授法律知识和打官司的技巧,并且收取报酬帮助别人打官司,因此可以说,邓析是我国的第一个律师。我国历史资料上对他最著名的评价,就是他打官司,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以至于引发郑国大乱, 民口欢哗的社会局面,对当时的统治者造成严重威胁,从而最终被当时郑国执政的姬驷歂(jisichuan)杀掉。

  一个是老师,一个是讼师,都是师!孔子被捧上天,邓析被打入地狱。因此,我们也可以设问:同样是师,为什么在我国古代,差别也这么大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非常简单。因为,在我国古代社会里,老师是属于天、地、君、亲、师这个受人敬仰的至高无上的位置,但是,对于讼师的形象,在我国传统的社会里面,却是属于善于播弄是非,颠倒黑白,捏词辨饰,渔人之利”“素来受人轻贱的社会地位。

  现在,更为关键的问题在于,生活在现代文明社会的许许多多的文明人,还在用像我国古代的人们对待讼师一样的态度,在对待我们现在的中国律师!因此,我国有关部门,根本不可能为我们测算一下我国古代第一个律师邓析的诞辰日,另外,毕竟我们现代的中国律师与我国古代的讼师有着根本性质的不同,因此,我们也不可能去拿邓析的诞辰日去做我们中国律师节的日期。

  综合各种因素,我个人认为,我们的中国律师节的日期,只能从我国建立现代律师制度的若干至关重要的日期中进行选择,从而纪念、推动我国律师行业的发展,推动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我想,以下几个日子,可以作为设立我们中国律师节日期的选项。

  其一、129日。

  当年,我在《中国律师应该有个自己的节日:中国律师节》的倡议书里面,选择了 “129作为我们中国律师节的日期。

  原因在于,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的律师制度在短短的三十年的时间里面,历经建立、破坏、废除等风云变幻,终于在1979129日,我国刚刚组建了三个月的司法部,就下发了《关于恢复重建律师工作的通知》。因为这份通知的颁发,从而标志着我国的律师制度开始了恢复重建工作。因此,“129这个日期,预示着我们律师职业的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因此,“129,应该作为设立中国律师节日期的一个选择。

  其二、916

  众所周知,我国的现代律师制度是清末时期从西方国家引进的,但是,直到北洋政府在1912916日,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律师单行法规《律师暂行章程》之后,我国才正式建立起了现代律师制度。因此,916日对我国的律师制度来说,是个开天辟地的日期,对我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发展,有着非比寻常的历史意义和纪念意义,因此,916日,也应该可以成为中国律师节日期的一个选择。

  其三、99日。

  其实,在我国历史上,曾经有过中国律师节。1948年,在当时的全国律师公会集会上,全国律师公会为纪念孙中山先生提倡法治的精神,决定以孙中山先生第一次革命起义的99日为律师节。至今,99日这个律师节在我国台湾还一直被保留下来。

  因此,99日,可以作为我们设立中国律师节日期的一个参考。

  其四、826

  大家知道,新中国的律师制度,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彻底摧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从1979年开始,进入全面的立法高潮,于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1980826日颁布了新中国成之后的第一部律师制度的法律法规《律师暂行条例》。因此,826日这个日期,对我们新中国的律师职业来说,更为重要,所以,826日应该当之无愧的成为我们中国律师节日期的一个选项。

  其五、77日。

  1986年7月7日,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北京成立的日子,从此,我们中国律师有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全国性的律师群众性社会团体,也是我们中国律师的全国性的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均为本会会员。也就是说,从1986年7月7日开始,我们全国的每一个律师都有了自己的组织、自己的娘家。因此,77日这个情人节的美丽的日子,应该成为我们设立中国律师节的日期的一个选择。

  其六、515日。

  1996515日,全国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这是一部属于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律师成文法典,与律师暂行条例相比,它在很多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是我国律师制度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正是这部《律师法》的颁布,我国的律师队伍和律师事业才得到了飞速地发展,从而也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的形成和成熟。因此,515日这个日子,应该成为我们设立中国律师节日期的一个选择。

  综上,我个人认为,以上六个日期,129日、916日、99日、826日、77日、515日,都与我国律师制度的建立、恢复、建设、完善、成熟有着重大的历史意义、现实意义、社会意义、纪念意义,因此,都可以成为我们设立中国律师节日期的选择范畴。 

  说到这里,我认为有必要对一个问题进行自问自答,这个问题就是:我们为什么向全社会倡议设立中国律师节?

  作为一个执业律师,我个人认为,早在2011412日,我们尊敬的贺卫方教授在写给重庆的公开信中,有一句话就是这个问题的答案。这句话就是:

  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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