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化
现代社会是精细分工的社会,每个人都置身于现代社会的分工体系之中。由于产品和服务的商品化,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购买的方式享受任何其他领域专业人士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社会分工为专业化提供了前提和可能。
在某一细分领域能够提供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和个人,将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这个时候往往被服务接受者称之为“专业”。消费者做出“专业”评价,可能是对组织,也可能对提供服务的个体,这就产生了是个体专业化还是组织专业化的争论。
按照现代社会公认的利伯曼“专业化”标准的定义解释,所谓“专业”,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是范围明确,垄断地从事于社会不可缺少的工作;二是运用高度的理智性技术;三是需要长期的专业教育;四是从事者个人、集体均具有广泛自律性;五是专业自律性范围内,直接负有作出判断、采取行为的责任;六是非营利性,以服务为动机;七是拥有应用方式具体化了的伦理纲领。
专业服务是由专业的职业人提供的,具有超出行业平均水平的服务。因此,专业服务是专业能力与优质服务绩效的综合评价结果。
专业能力
现代社会需要精英引领。一般认为,精英就是在各个细化分工领域中,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处于前10%的个人。一个人不可能做一切事,但必须有一件事做得最好,这是一个职业人应有的追求,也是一个职业人可以实现的职业路径。
一个人职业生涯的成功来源在于内职业生涯的持续提升。内职业生涯就是从事一种职业时的知识、观念、习惯、经验、能力、心理素质、内心感受等因素的组合及其变化过程。
一般认为,具备了以下内职业生涯状态,才能够称为专业人士或者称之为“资深”人士:
知识观念,就是要求职业者具备关于行业的广博知识和领先观念,成为从业人员学习和模仿的榜样和楷模。工作习惯,由于长期专注于所从事的领域,逐渐形成固定的工作模式,工作起来得心应手,“取之左右逢其源”。
经验能力,要求职业者在行业内具备丰富的经验并形成高超的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拥有大大高于平均水平的工作效率和成果。
心理素质,就是要求职业人心理素质良好,从事专业岗位工作时不带入个人情绪和其它任何心理性向,能够以专业理性处理复杂的技术或者社会问题。
专业人士一般不断获得内心肯定,具有强烈的自信心和职业自豪感,从业心态稳定。
专业服务
一项服务是否专业的评价,可以简单概括为“一目标三要素”,即按照规范的流程和步骤,高品质、高效率地达成既定目标。
流程就是为达成既定目标,事先对问题的清晰认知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顺序。品质就是做某件事情的质量。效率则是做好某件事情的速度。
在专业服务的各要素中,流程是基础,品质是保障,效率是优势。
专业精神
专业精神是对工作执著于专业的程序、规范、品质、效率等的心理过程和精神状态,这是一种对工作极其热爱和投入的品质,专业精神不仅仅体现为专业技能,而且体现在展现技能过程中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奉献精神。
从事专业岗位工作时不带入个人情绪
在从事专业岗位工作时应当忘掉生活中的角色,而应沉浸于专业角色之中。例如:在分析区分所有权冲突和解决机制时,应该忘掉自己的业主身份,或者是开发建设单位的顾问等特定身份,不能将个人情绪以及非专业的伦理判断带进专业之中。
不受干扰地专注于所从事的工作领域
人常说,一个人在某一岗位上,“做”20年未必能成为专家,但“专注”六年就可以成为专家。如果一个人能够专注某个事情,就可以“格物致知”,进而“参赞化育”。
专业需要修炼
提供专业服务,律师必须坚持四项执业原则:
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守职业道德,就要求律师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职责。专业律师应时刻提醒自己,应当按照专业原则进行工作,不能以个人的好恶影响到专业判断和专业工作。
端正基本的工作态度,忠于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忠于委托人的利益。提供专业服务,不应当应付差事,应切实从委托人需要出发,依循法律规范确定的程序、标准为委托人解决问题。
坚持基本的工作标准。法律、法规、规章是律师执业的基础标准,法律规定的环节、动作一个都不能少。中华全国律协以及各地方律协制定的业务指引,也是律师执业基本标准,律师应当习惯于依据业务标准执业和工作,减少工作中的“任性”行为。
提升基本的工作技能。检索法律文件,书写法律文书、参加谈判以至于参加法庭辩论等,这些都是律师的基本职业技能。这些技能,有提升的空间,也有相对快速提升的方法。律师应当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提升职业技能,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